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俾收數公司追債點算?合法應對、債務重組同破產分別

收數公司冇執法權,唔可以入屋、唔可以扣押物件。呢篇講清楚合法同唔合法嘅界線、點樣固定證據,再逐條比較 DRP、IVA、破產同物業整合嘅實際成本,附三十萬卡數嘅還款實例。

俾收數公司追債點算?合法應對、債務重組同破產分別

收到追數電話,對方聲線好惡,話下晝上門,話會打去你公司同屋企人。好多人第一反應係即刻撲水還錢,或者索性唔聽電話。兩種做法都會令你嘅位置更差:前者容易借到更貴嘅錢,後者會令對方升級行動。

我哋做物業貸款,經常喺呢個階段接觸客人,手上一疊卡數月結單,枱面仲有未拆嘅律師信。以下講清楚你可以做咩、唔可以做咩,再比較債務重組同破產嘅分別。

一、收數公司冇你以為嘅權力

香港並冇「收數公司牌照」呢回事。收數公司係一門生意,替銀行或者持牌放債人追收欠款,本身唔需要領牌。受規管嘅係委託方:持牌放債人要守《放債人條例》,銀行要符合金管局對外判催收嘅要求,所以收數公司做過龍,委託人一樣有責任。
收數公司嘅權力同任何市民一樣:可以打電話、寄信、上門按鐘、入稟法院。但唔可以強行入屋、換鎖、搬走你屋企物件、自稱律師或執達主任,亦冇權扣押身份證。
真正有權收回物業嘅係法庭同執達主任。由欠供到收樓要經律師信、入稟、判決、收樓令幾步。明白次序就分得出電話入面嘅「聽日收樓」幾時係真。

二、合法同唔合法嘅界線

合法手段包括電話、書面通知、家訪(只可以喺門外溝通)同民事訴訟。按金額分野,七萬五千元以下去小額錢債審裁處,七萬五千元至三百萬去區域法院,超過三百萬去高等法院。債權人亦可申請押記令,將欠款同物業權益掛鈎。
唔合法嘅手段通常係幾樣:恐嚇、拍門大叫、喺走廊貼標語、狂打去你公司同家人、冒充法庭或政府部門、公開你嘅身份證號碼同欠債資料。最後一項有機會違反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欠債紀錄屬個人資料,披露俾第三者要有依據。
遇到越界,先固定證據再報警:記低來電時間、號碼、對方公司同姓名;標語同信件拍照;有錄音就保留。同時書面向原債權人投訴,要求停止不當催收,因為佢哋要為委託方行為負責。

三、還錢之前先做三件事

第一,要書面結欠證明。口頭講「你欠三十八萬」,同書面列明本金、利息、手續費,係兩件事。冇書面數字就唔好照付,因為你唔知當中幾多是合法利息。
第二,計時效。《時效條例》之下,簡單合約債務追討時效一般六年,由最後一次還款或書面承認債務起計。過咗時效債務唔會消失,但對方循民事追討會遇到抗辯,判斷要交律師做。
第三,分清「還錢」同「付中介」。任何自稱幫你「搞掂收數」而要求先付手續費嘅人,一律當騙案處理。正規嘅債務輔導同借貸機構,唔會收前置費用。

四、三條正式路線點揀

DRP 即債務舒緩,直接同每間銀行或財務公司傾延長年期、減息、停罰息。唔經法庭,費用最低,前設係債權人少、肯坐低談。已經有五六間同時追,DRP 好難成事。
IVA 即個人自願安排,係《破產條例》下嘅法定程序,經認可代名人處理,先取得佔債務七成半以上嘅債權人同意,再交法院批准。還款期一般三至五年,期滿未還部分一筆勾銷,費用幾萬到十幾萬。
破產係最後一步。自行向破產管理署呈請要繳存八千元,破產令生效後資產包括物業歸受託人。首次破產一般四年後自動解除,之前破產過就五年。快,但代價最重。

五、破產對層樓同工作嘅影響

物業方面,受託人會先計淨值:估值減按揭餘額同賣樓成本。有淨值嘅有權出售,所得先還債;負資產嘅通常唔接手,因為接手等於接一個負擔。但按揭仍然要供,斷供就返去銀行收樓程序,可以睇物業風險同斷供收樓嗰邊嘅拆解。
信貸紀錄方面,破產紀錄喺環聯報告現時一般保留八年。期間申請信用卡、私人貸款、甚至電話月費都會受阻。就算解除破產,都要重新建立紀錄,頭兩三年唔容易。
工作上,破產期間出任董事須經法院許可;律師、會計師、保險代理、地產代理等受監管行業要向監管機構申報。未披露破產身分而取得信貸,本身可構成刑事罪行。

六、唔想破產嘅第四條路

手上有物業、有穩定收入,只係被高息卡數拖住,債務整合通常比破產現實。信用卡實際年利率普遍三成以上,物業抵押貸款嘅 APR 一般十幾釐到二十幾釐,同一筆錢息口差一倍,還款期又可以拉到五年、七年。
物業二按係一種做法:一按唔動,喺同一層樓加第二重抵押,一按加二按合計通常做到估值八成至九成,扣一按餘額就係可套現金額。好處係保住早年低息 H 按,代價係利率高,仲要睇一按合約有冇「未經書面同意不得再抵押」條款,因為二按喺田土廳有登記,銀行查冊就見,有機會觸發 Call Loan。
業主私人貸款係另一條路。無抵押、唔交樓契、唔留田土廳紀錄,聯名物業亦可單邊申請,程序快、成本低。代價係額度細、年期短、APR 高,適合「快、細額、短期」周轉。兩者分別喺業主貸款同二按嘅比較有詳細拆解。
要老實講,物業整合唔係人人做到。TU 紀錄太差、破產未解除、物業已經好貼近按揭上限,批核機會都會低。任何話「必批」都唔可信。

七、三十萬卡數嘅還款實例

假設欠卡數三十萬,卡嘅實際年利率三成,每月只還最低還款額,大約百分之三點五。
每月利息 300,000 × 30% ÷ 12 = 7,500 元。最低還款額大約 10,500 元,每月本金只減三千元左右;結餘減少後最低還款額跟住減,本金縮得更慢,實際要十幾年才清完,總利息可以超過四十萬。
同一個數用物業貸款做:三十萬、APR 十四釐、分六十期,月供大約 6,980 元,全期利息約 11.9 萬,五年清數。月入三萬五嘅話,供款佔入息約兩成,遠低於金管局五成嘅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。
但要計成本。二按涉及估價、律師樓同田土廳登記費,通常一萬幾千。卡數只剩兩三年就還完,或金額細過十萬,轉換費用可能抵銷咗慳到嘅利息。

八、幾時要即刻搵人幫手

收到傳訊令狀、判決書、押記令或收樓令,唔好拖,每份都有回應期限,逾期可以直接被判敗訴。
債權人超過三個、總欠款超過月入二十倍,DRP 基本唔可行,要考慮 IVA 或破產。反過來,有物業、收入穩定、欠款集中在幾張卡,就應該先做整合評估,計清楚總供款同 APR 再決定。

常見問題

以下八條係客人最常問嘅,個別情況要按文件核實。

1. 收數公司上門騷擾可以報警嗎?

可以。恐嚇、拍門大叫、唔肯離開、毀壞財物或任何暴力行為,直接打 999。未到刑事程度都可以報警備案,同時書面通知原債權人要求停止。

2. 收數公司有權入屋嗎?

冇。冇你同意,任何人都唔可以強行入屋。執達主任要有法庭命令並按程序執行,通常會有警方在場。

3. 欠債過咗六年時效係唔係唔用還?

唔係。時效屆滿只係令對方難以循民事追討,債務本身仍然存在。任何還款或書面承認債務,都會令時效重新起算。

4. 債務重組會唔會影響層樓?

DRP 唔涉及法庭,唔會直接影響業權。IVA 要披露全部資產包括物業,代名人會按協議安排你繼續供樓;但如果協議要求變現資產,物業就要處理。

5. 破產之後層樓一定會被賣?

唔一定。負資產或淨值極低嘅物業通常唔接手,賣樓都唔夠還債,仲要墊費用。但只要仲有按揭,供款責任仍然存在。

6. 破產期滿之後可以再借錢嗎?

可以,但唔容易。破產紀錄喺信貸報告留一段長時間,銀行同大部分財務公司都審慎,就算批,額度細、利率高。有物業選擇多啲,但仍然要視乎估價、收入同信貸紀錄。

7. 二按同債務重組邊個應該先考慮?

欠款可控、收入穩定、物業有足夠淨值,二按或業主貸款通常先用,因為唔會留低重組紀錄,還清就完。欠款超過月入二十倍、債權人又多,強行用物業還卡數,有機會變成用層樓填一個填唔滿嘅洞。

8. 收數公司打去我公司講我欠債算唔算違法?

重點係佢有冇披露你嘅欠債詳情俾無關第三者。留言叫你覆電話,同向你同事講你欠幾多錢,係兩個層次。保留錄音、來電同證人資料,直接影響投訴能唔能夠成立。

結語 數字攤開就冇咁恐怖

債務問題最難捱嘅唔係數字,係唔知幾時會響電話嘅壓力。但呢種壓力最易令人做錯決定:借更貴嘅錢、簽睇唔明嘅協議、聽信中間人。拆開嚟睇其實只有幾條路,代價都寫得出來,計清楚就唔會被人牽住走。

我哋係持牌放債人,牌照號碼 913/2026,做物業相關貸款,唔會幫你「處理收數」,亦唔會保證批核。手上有物業、想知能唔能夠用物業整合高息債務,可以先做免費評估,計清楚 APR、月供同總利息再決定。

實際年利率(APR)視乎物業估價、貸款額、還款期及信貸紀錄而定,市場上一般由十幾釐至三十幾釐,並以《放債人條例》第 24 條規定嘅 48% 為法定上限,超過 36% 可被推定為敲詐性。所有貸款申請須經審批,本機構不保證批核。
忠告:借錢梗要還,咪俾錢中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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